2020年5月5日,陈某因和父亲吵架离家出走,请求在好朋友王某(化名)宿舍里借宿几天,王某二话不说就同意了。2020年5月9日,陈某照常来到王某的宿舍休息,突然看见王某的床头柜上有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由于近期赌博输了很多,又没有其他收入,就萌生了将电脑偷偷卖掉的想法。当天晚上,王某叫上陈某和其他朋友一起出去喝酒,陈某借故拒绝了。在王某离开宿舍之后,陈某立即用白色塑料袋将王某的笔记本电脑装好,并用黑色外套遮住后偷偷拿到附近一家商店卖了1800元,陈某随即将钱款挥霍一空。 王某第二天回到宿舍后,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于是打电话质问陈某,陈某当即否认。王某怀疑宿舍遭到小偷光顾,查看监控后发现,当晚王某离开后,只有陈某一个人曾经进入宿舍提着一个黑色的东西离开,王某对此产生怀疑,再次质问后陈某又矢口否认,王某随即报警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5月13日,陈某被抓获。陈某到案后对其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被盗的赃物。被害人知道实情后,表示不愿意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建议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