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案件2案10件23人,涉恶案件11案27件50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案10件28人,涉恶案件14案33件11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移送涉黑恶线索15条,共计24条。同时,县检察院还发出《检察建议》13份,就农村财务监管、不良未成年人监管、农村基层干部管理、非法采矿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有关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先后15次专门组织召开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紧紧围绕“六清行动”等工作要求,迎难而上,把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深入。县检察院还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的涉黑案件2案31人,重大涉恶案件4案42人,充分发挥领导办案示范作用;实行涉黑恶案件捕前诉前“双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59件次,把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并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配优配强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办案。 此外,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狠抓“破网打伞”,坚持办案和“打伞”同步进行,累计引导公安机关查、冻、扣涉案资金4000多万元、车辆6部、房产12处、股权265万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