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成立汽车租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全县汽车租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汽车租赁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摸底排查,全县共摸排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企业207家,有实际经营车辆的企业7家,送达《催告通知书》25份,电话催告182家次,要求在行政许可前不得继续开展汽车租赁业务。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交通行业站场LED、公交出租车车载LED滚动播放宣传汽车租赁相关法规,扩大专项整治的社会影响。 该局严格督促汽车租赁经营者认真履行身份查验的主体责任,对不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不将汽车租赁信息实时录入福建省租赁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依法处罚5家对不落实汽车租赁相关制度的公司,行政处罚12.3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汽车租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动汽车租赁行业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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