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县一名16岁少年因涉嫌盗窃罪,被仙游警方刑拘。 本月初,鲤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林某报警称:其在天博城市广场经营的一家华为手机店被盗手机5部,现金6900元,总涉案金额约2万元。接报后,该所立即启动合侦快破机制,全力侦查。经查,涉案盗贼已离开仙游县。警方连续数日不懈追踪,先后3次前往泉州市调查,终于在泉州市丰泽区抓获苏某(男,16岁,泉州市安溪县人),追回被盗手机1部及现金800余元,为受害群众挽回部分损失。苏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下调到12周岁。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