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南镇平原村村民陈某手捧锦旗来到鲤南派出所,感谢该所特事特办,为其孙子小陈办理落户手续,让小陈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2018年,陈某之子不幸因病去世。因种种原因,2017年所育之子小陈始终未落户。小陈的母亲在外地打工,这些年,小陈一直随爷爷奶奶生活。没有户口将产生影响孩子就学等一系列问题。上月底,陈某来到派出所了解如何为孩子办理落户,希望孩子能够落户在自家户内。 该所户籍民警陈蓝解释道,按照法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父母死亡,户口已注销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的,经父母同意,可在爷爷奶奶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经多方协调,在经小陈母亲同意后,陈某申请将孙子的户口登记在自己名下。没多久,陈某就拿到了崭新的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