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今天:
投稿信箱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仙游新闻网>社会>
快速审判三起偷越国境案 11人被判有期徒刑
2021-04-16 17:50:33 唐伟 杨福新 郑昇莹 来源:仙游今报  责任编辑:林婧晶  

为持续开展反电诈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县检察院、县法院结合48小时刑事速裁制度,快速办结3件11人偷越国(边)境案件,助力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2020年6月13日,田某甲、田某乙、吴某某从云南省偷渡出境前往缅甸佤邦境内。2020年12月23日,田某甲三人向缅甸佤邦警察局投案后被移交回国。2020年9月7日,林某甲、李某某、林某乙从云南省普洱市边境处偷渡出境前往缅甸。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间,林某甲三人相继通过中国边境管理部门入境。2020年7月6日,颜某某、张某甲、张某乙、魏某某、林某某从中缅边境偷渡出境。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颜某某五人相继到中国边境管理部门投案自首。

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我国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均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符合“48小时速裁”程序条件。在快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后,县检察院以上述被告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起诉书认定事实准确、指控罪名成立,量刑适当,当庭对上述被告人进行宣判。田某甲、田某乙、吴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主动预缴罚金,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林某甲、李某某、林某乙犯偷越国(边)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颜某某、张某甲、张某乙、魏某某、林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主动预缴罚金,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悉,近年来随着国内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不断升级,国内电信诈骗团伙转移到境外,缅甸北部逐渐成为这些诈骗团伙首选的栖身之地。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此,县检察院、县法院坚持打防管控有机结合,加强源头治理,通过打击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人员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渠道,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

主办:仙游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2010www.xy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94-8396686 投稿信箱:xr8396686@163.com
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企侵权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民族宗教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版权所有@仙游新闻网 技术支持:东南网 闽ICP备2023004176号 闽公网安备35032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