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法院榜头法庭化解一起父亲起诉儿子民间借贷案件。 经了解,2012年底,该案所涉儿子资金紧张,其父代付购房首付款、公共维修基金。但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父亲两次患病住院,儿子均未探视。父亲认为自己为儿子代付购房首付款、公共维修基金,但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自己也就没有义务为儿子购房出资;代付款项应认定为借款,儿子应偿还。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联系并到医院探望,在几番谈话中了解到这位父亲真实的需求不是偿还款项而是儿子的关心与陪伴。而被告陈述自己长期在湖南,不方便也不愿意照顾父亲。承办法官抓住矛盾点对双方进行思想工作。劝导原告要多与孩子沟通、理解孩子的难处,向被告解读《民法典》相关内容。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进行耐心劝解,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赡养、照顾父亲。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协议书》,父亲撤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