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仙游法院审理宣判。 据悉,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21日,卓某某通过网络搜索、网友互换等方式获取包含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后,以每条不等的价格出售,获利1万元。侦查机关从卓某某涉案使用的手机、电脑中,鉴定其非法获取、出售的手机号码个人信息4791352条,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信息3996条。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卓某某非法获取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出售谋利,其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卓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