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该局下达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补助资金641.91万元。
据悉,这笔资金用于为今年9月以来受疫情影响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扣除低保重复人数)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涉及21397人,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这些获得补助的群众分别位于全县18个乡镇街道,县民政局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确保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