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同仙游县初心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签订观护帮教协议。
未满18周岁的小雄(化名),入户盗窃一台平板电脑。经价格认定,该平板电脑被盗当日的市场基准价为60元。承办检察官经过调查走访,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涉案案值小,综合考量后,对犯罪嫌疑人小雄作出不批捕决定。
该院将涉罪未成年人列入帮扶对象,建立“多对一”的社会帮教机制,为其提供司法保护,预防再犯新罪。